严打“再超标” 绝不姑息

2020-08-11  来源:互联网 

《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东城区针对逾期未按照规定进行维修并复检合格,又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始终“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就在昨天,东城区开出首例第二次“逾期未按规定复检合格又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单,对“再超标”行为绝不姑息。

东城环保供图

《条例》实施前,由于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车辆交管部门只进行200元罚款,违法成本低导致超标车辆受到处罚后不整改的现象较为普遍。《条例》实施后,区交管部门对初次发现逾期未按规定复检合格又驾驶机动车上道路的处3000元罚款;一年内被处罚过一次后再次发现的处4000元罚款,并暂扣机动车行驶证;一年内被处罚过两次含以上后再次发现的处4800元罚款,并暂扣机动车行驶证。

7月22日下午,在东城区台基厂南口路查点,东城区机动排放管理站执法人员在路查中发现一辆排放超标车辆。经过现场核实,并与交管部门确认,该车已于今年7月2日因“逾期未按规定复检合格又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被交管部门处3000元罚款,今天是该车“一年内被处罚过一次后再次超标上路”,按照有关规定交管部门对其处以4000元处罚。

这也是全市第一起“一年内再次发现逾期未检验合格又上道路行驶”的案例。截至目前,东城区做出的“逾期未复检合格又上路行驶”处罚数量全市第一,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高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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